Part.1什么是“双轨制”?
当下,韩国所拥有的外观设计申请制度,涵盖了实质审查制度,也就是SES,以及非实质审查制度,即NSES。
1988年3月1日,韩国针对申请人关于加快外观设计申请流程的要求,修改了《外观设计保护法》,为一些生命周期短的产品引入了NSES。
按照NSES,申请人能够在自申请的那一日开始起,1到2个月的这个时间段之内,获取注册授权。
虽然按照NSES所申请的外观设计未曾经历实质性审查,但其权利结果跟依据SES的外观设计是相同的。然而,要是依据NSES注册的权利不符合外观设计注册的基本要求,那么该权利将会借助授权后的异议或者审判被撤销或者宣告无效。
NSES主要适用于那些生命周期短的产品,以及潮流产品,比如说食品,还有服装,以及服装配件,另外还有其他配件,像袋子和钱包,还有鞋类,包括床单,地毯,包装容器,以及屏幕显示器的设计等等。
Part2实质审查流程
1.提交申请
所需材料
外观设计申请人需要向KIPO提交下列材料:
a.申请请求书,它要载明申请人的姓名以及地址,若申请人是法人,需载明名称和营业地址,还要写明提交日期、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、数量,要是要求优先权,那就还得载明在先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日期。
b.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;
c.如果要求优先权,需要将之前申请文件翻译成韩语作为附件;
d. 存在代理人的情况下,须明确其姓名,以及住址,或者营业地址;另外,若代理人是专利代理公司,还得说明它的名称、营业地址和专利律师之姓名。
申请优先权
能够依据巴黎公约或者双边或多边条约来要求优先权的是申请人,要是主张优先权的话,得在外观设计申请提交之后的6个月范围之内提交申请。
附图
进行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行为时,应当附带有着图片,并且要针对每一项外观设计逐一表明下述这些事项:
a.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;
b.对外观设计和创作要点的说明;
c.如果申请注册的是多项外观设计,外观设计的顺序号。
2.形式审查
将申请一旦提交给KIPO,KIPO就会对所提交的材料是不是符合基本要求展开审查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要是申请不符合如下各项要求,对申请人申请的驳回KIPO将会进行:
申请类型不明确;
没有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;
申请内容不是以韩语书写;
申请没有附图;
申请书没有包含详细说明;
申请人不是韩国居民或在韩国没有居所,没有委托韩国代理人。
一旦申请契合上述条件,那KIPO就会去分配一个申请号,接着审查此申请是不是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别的形式要求。外观设计申请形式审查的其他程序跟专利申请是一样的。
3.公开
根据申请人的请求,KIPO发布外观设计公开公告。
一旦申请公开,任何人都可对该申请提出异议。
申请公开后,申请人可向任何涉嫌侵权的人发出书面警告。
4.实质审查
开始审查
和专利还有实用新型不一样,外观设计的实质审查无需申请。外观设计申请是依据提交日期自动开展审查的。通常情形下,从申请之日开始,在1年之内会完成实质审查。存在以下两种情况能够要求加速审查。
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公开过后,在商业方面或者产业范畴内,出现了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士针对该申请提出权利主,张。
b.KIPO局长的签批,认为有其他紧急情况需要加速审查。
实质审查的要求
根据外观设计法,一项外观设计需满足如下要求:
a.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定义;
b.工业适用性,申请的设计可以被大批量生产出来;
c.新颖性,该设计不是现有国内或国际公知的产品或设计;
d.创新性,该设计不是具有一般知识的人轻易可以创造出来的;
e.符合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要求。
5.注册
倘若审查人员觉得申请内容契合外观设计注册的要求,那么就会给予授权注册。注册之后,会在外观设计公报上进行公告。
Part3非实质审查流程
1.多项外观设计注册申请
对于不经审查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而言,能够针对20项抑或是20项以下的外观设计提出1件申请。在此种情形之下,每一项外观设计都应当分别进行描述。
2.基本审查
依据NSES,由审查员去审查申请,看其是否属于下述情况中的某一种,要是属于那种情况,便不会给予注册,即:有着与韩国国旗、国徽、军旗、勋章、徽章、公共机构的奖章纪念章,或者外国的国旗、国徽,又或者国际组织的文字或者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。
其含义或者内容可能违反公共秩序或者道德的外观设计;
可能与他人业务相关的产品产生混淆的外观设计;
仅由实质上是为实现产品功能的形状组成的外观设计。
要是审查员于基本审查进程里,发觉申请存有上述情形,那么就要给申请人发一份原因说明通知,申请人能够在适宜的时间段内递交书面修正内容。
要是审查员并未察觉到存有上述情形,在发出授予注册的通知时,且不需要历经实质审查。
3.公告
当申请人缴纳了注册费之后,KIPO会于外观设计的公报之上,将注册申请方面的内容予以公开。
4.申请异议
外观设计申请公布后,任何人都可在3个月之内提出异议申请。
基础是异议申请的,有新颖性,有创造性,有实用性,还有其他不可注册的设计。
Part4关键共同点及选择建议1、关键共同点
权利效力方面,存在着这样的情况,有源于两种制度而被授权的外观设计,其保护范围,以及法律效力,呈现出完全一致的状态,并且,它们的保护期,都是自注册日开始计算,时长为 15 年。
先申请原则:均适用,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
2、选择建议
选择NSES,产品的生命周期比较短暂,像是快时尚、包装、食品这类,需要迅速进行布局,在短期内维权较为优先。
选取SES,产品的生命周期漫长,技术或者设计的壁垒高度较高,在长期稳定性以及维权强度,优先考虑。
